忽快忽慢
时间忽快忽慢,记录走走停停。回头看看之前的几篇开头,都和时间有关,于是今天继续。昨天下午和方唱第一次见面,和公司里的人以及她的家人一起吃了饭。方唱小同学的第一本书,已经可以让很多大学同学汗颜了。某一天晚上我好像读完了整个书稿,用看纳博科夫的方法,快速地看完了全文,有慢慢地找到了许多她的小痕迹。于是我特别奇怪地去贴吧给她留了一些令人不安的面包屑,结果差一点引发一场误会。不过还好,这本书总算成为了已经出版的出版物中的一本。
那一天快递员给我送来了一箱子格林。这一次我是看上了这套书的装帧,感觉那种植绒的封面,可以让人摸很多次。吃完饭回家已经十一点,把方唱的书和格林的书放到了一起,拍下照片记住这一天。方唱的爸爸是我继白路老师之后又一个非常欣赏的身边的人。羡慕别人,于是决心熬夜工作,到了三四点钟终于倒下,早晨又起不来上班迟到了。完成了工作,却没有满意,被各种事情所影响,总是没有时间来看看那些买的书,完成自己的画。想要做成一件事情真是很难。
所以尽管《走停停》的纸质和编排不尽人意,尽管据说这个编辑很奇怪,总是能够准确地摘除掉好的词语。但是我选择不去阅读,而仅仅把它当成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。许多书架里的书也是这样,以前看过了,留下实体,为了存有一个念想,随时能够再次回忆。记忆总是会丢失的,人也一定会改变,唯独有保存在他人那里的记忆,不会丢失,也难以磨灭。无论是一个大师还是一个小作家,他们所拥有的真实情感,都值得被以某种方式封存下来,分发出去,变成备份,时刻提醒着自己曾经的模样。作为一个提醒和纪念,外在特征和形态,实在是不那么重要的东西。但是感觉却是需要去拿捏和把握的。设计的理论也就在这里了:不是在做一张表面的皮,而是想要去做一种有生命的皮,当你摸着它,闻着它,听着它的时候,各种感官纷纷舒醒,开始体验记忆中已经有用的某些部分。
先这样。
